为进一步强化院教学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学院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推进学生的学风和考风建设,特将“督查教学秩序、督促常规工作,指导提高教学水平,调研师生教学需求”为工作重心,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 教学督导组在学院的领导下,围绕本科教学开展“督查、督促、指导、调研”工作。并依据其结果,适时向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意见,促进学院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 督查任课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到课情况、实验课开出情况,以杜绝擅自调(停)课、非教师代课、实验课时缩水等教学事故的发生。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或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每位督导老师每2周至少深入教学一线督查1次,并及时将检查结果登记在册,上报学院,作为年终教师考核依据之一。
三、 督促教师做好试卷装订、毕业论文指导等常规性事务,并根据教学安排做好相应检查与验收工作;
四、 每位督导老师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五次(每次1节),抽查实验课2次,跟踪教学质量,发掘教坛新秀;评价晋职教师及新进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及时将主要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教师,以提升整体教学水平,并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五、 参与学院组织或举办的师生座谈会、毕业论文答辩会、备课笔记评比及校内实习活动的检查与指导。
七、 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聘任,报校教务处备案。其他未尽事宜由院教学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