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有关要求,结合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的需要和实际,现就我院2022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按照学校规定的导师遴选程序,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院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社会服务贡献突出,经费充足。 (二)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之一(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1、主持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2021年度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 3、2021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4、2021年度成果转化到账经费50万元及以上。 5、尚在首聘期内的校高层次引进人才或2021年度获批省级以上人才。 (三)招生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至2022年1月1日,下同);国家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具有二级教授职称的且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减少其招生计划或暂停其招生: 1、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2、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16年及以前招收)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的比超过50%(不含50%)。
四、审核办法
名称 |
级别 |
内容 |
分值 |
科研项目 |
一类 |
|
2分 |
二类 |
|
1分 |
科研论文 |
中科院一区 |
|
1分 |
中科院二区 |
|
0.5分 |
科研奖励 |
国家级 |
二等奖 |
排名前三依次得3分、2分、1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 |
排名前二依次得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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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排名第一得1分 |
成果转化 |
到账经费50万元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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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50万元得1分 |
新入选人才 |
国家级 |
|
2分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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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注:科研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若为通讯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其指导的学生,论文所属第一单位必须为安徽农业大学。) 林学与园林学院 2022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