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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和考察,经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讨论,拟确定李心怡等53位同学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联 系 人:杨利梅
联系电话: 0551-6578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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