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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林学与园林学院关于公开选拔挂职、兼职院团委副书记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15日 17:43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发展,构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拟在全院公开选拔挂职、兼职团委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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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拔原则

严格按照学院的部署要求,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能力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共青团的部署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三)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改革发展方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善于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

三、选拔要求

(一)院团委挂职副书记1名

1.中共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过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的管理干部;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5.年龄在36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院团委兼职副书记2名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的共青团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品学兼优,担任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管理干部、本科生、研究生自愿在所在单位报名,填写《林学与园林学院选聘挂职团委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林学与园林学院选聘兼职团委副书记报名表》(附件2)于2021年319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林学楼215室,电子档发送至291577619@qq.com。

(二)资格审查:学院将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拟任人选。学院召开工作会议确定人选,并提请院党委常委会研究。

(四)公示任职。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要求和考核

(一)院团委挂职副书记任期2年,兼职副书记任期1年,挂职干部要求到团委坐班,挂职期间要同时兼顾原有岗位工作,要正确处理好自身业务与挂职岗位工作之间的关系,兼职学生要处理好自身学业与兼职岗位之间的关系。

(二)挂职、兼职岗位作为干部、学生培养的平台,挂职、兼职干部不变身份、不对应行政级别,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挂职工作期间,享受原单位岗位相关待遇。

(三)挂职、兼职干部的考核方式,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制度。挂职期满,学院将对挂职、兼职副书记在挂职期间的主要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1.《林学与园林学院选聘挂职团委副书记报名表》

附件2.《林学与园林学院选聘兼职团委副书记报名表》

林学与园林学院党委

2021年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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