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与园林学院2026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及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7:2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6年度林学与园林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细则:

 

一、审核对象:按照学校规定的导师遴选程序,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院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社会服务贡献突出,经费充足。

(二)申请人需有1项在研三类及以上纵向项目或个人主持承担项目经费余额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且业绩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之一方可申报(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符合所在学位点研究方向):

1、2025年度内主持立项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2025年度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

3、2025年度内获省级科研奖励(省部级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三)人才指标和奖励指标由研究生院依据人事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提供的清单直接发给各个学位点,各学位点无需填报;各学位点依据学科方向分配到相关博导。

(四)招生年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二级教授且为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1.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2.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例超过50%(不含50%)。

3.2024、2025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

四、审核标准

林学与园林学院博导定量考核指标计分参考标准:

名称

级别

内容

分值

科研项目

一类

 

40分

二类

 

25分

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到账或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10万元

 

每10万元3分,10万元起算

科研论文

顶刊T1/T2/T3

 

25/20/15分

中科院一区

 

10分

中科院二区

 

5分

科研奖励

国家级

二等奖

有效名次100/80/60/40/20分

省部级

一等奖

排名前五依次得 50/40/30/20/10分

二等奖

排名前三依次得 30/20/10分

三等奖

排名第一得20分

发明或专利

国家标准

 

25分

行业标准

 

20分

地方标准

 

10分

发明专利

 

5分

新入选人才

国家级

 

40分

省级

 

20分

指导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国家级

 

60分

省级

 

30分

指导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国家级

 

40分

省级

 

20分

(注:科研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若为通讯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其指导的学生,论文所属第一单位必须为安徽农业大学,同一篇论文在本学科点仅可作为一次业绩条件使用。如分值相同,按年度立项二类以上项目类型、金额以及论文影响因子和科研奖励等级优先推荐)

                                                林学与园林学院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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