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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院团委挂(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25年03月25日 18:21

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挂(兼)职团干部选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党发〔2023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院团委挂(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和职数

(一)挂职团委副书记:1名,挂职时间1年(20253-20263月)。

(二)兼职团委副书记:1名,兼职时间1年(20253-20263月)。

二、选聘对象

全院范围内具有团学工作经验的青年教师、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研究生、本科生等。

三、选聘条件

(一)院团委挂职副书记(教师)1

1.中共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过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的管理干部优先;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1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的共青团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品学兼优,担任过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老师和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林学与园林学院选聘院团委挂职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林学与园林学院选聘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附件2)、《林学与园林学院选聘院团委挂(兼)职团委副书记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327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946894069@qq.com,纸质版报送至林学楼215

(二)资格审查。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报校团委批准。

(五)确定拟任人选。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任人选,提请学院会议研究。

(六)公示任职。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院团委挂职副书记任期1年,兼职副书记任期1年,挂职期间要同时兼顾原有岗位工作,要正确处理好自身业务与挂职岗位工作之间的关系,兼职学生要处理好自身学业与兼职岗位之间的关系。

(二)挂职、兼职岗位作为干部、学生培养的平台,挂职、兼职干部不变身份、不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兼职工作期间,享受原单位岗位相关待遇。

林学与园林学院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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