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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安徽农业大学第一届“兴林杯”大学生创客大赛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16日 00:00

——安徽农业大学第七届“兴农杯”林学与园林学院初赛

为贯彻《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兴农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校青联[2015]4号)精神,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不断提高当代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青年学生的创业热情,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广博,具有创业技能的优秀人才。我院团委决定举办第一届“兴林杯”大学生创客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创青春创未来

二、参赛对象

我校2016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均可参赛。

三、参赛方式

1.组队方式。以创客小组(团队)的形式参赛。鼓励参赛者为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自行组成学科交叉融合、专业优势互补、人员结构合理的创客小组(团队),创客小组(团队)的人数不超过10人,可以跨学院组队参赛(但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我院学生)。

2.作品要求。参赛者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书。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应为参赛者参与的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实现商业运作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但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参赛者如已成功申报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必须在作品申报书中注明受资助项目的时间、编号及名称。

3.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和报送。创客小组(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所有完成的创业(商业)计划书需有文字版和电子版。具体格式可以从安农青年网站浏览或下载。

四、竞赛日程

1.初赛阶段(201510-12月)

学院将学生参与率排名第一的班级将授予第一届“兴林杯”“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及1000元创新创业活动奖励基金,并从参赛团队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2.复赛阶段(201512月下旬)

由学院评选委员会,评选出5件作品上报校团委参加复赛,复赛采用评委初选确定参加答辩团队、创客团队答辩,创客团队与创业导师互选的方式,评选出入围决赛作品。

导师配备:经团委酝酿、团队答辩、团队和导师互选,为入围决赛的项目配备导师,每位导师指导不超过5支团队。

3.决赛阶段(20164月)

决赛采用创客团队答辩,评委打分的方式确定金奖和银奖,并由评委合议推荐参加全省创业计划竞赛的作品,导师对参加省赛的作品进一步指导完善。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实际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专业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2.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效果,通过线上线下互相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大赛氛围,提高学生对竞赛的认识,促进各年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3.创新形式,注重协同。整合资源、系统谋划、持续推进,注重将“兴林杯”与“兴农杯”竞赛、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科大讯飞”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教师科研成果有机结合,提升参赛作品质量。

林学与园林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6日

附注:

1、《关于组织开展安徽农业大学第七届“兴农杯”大学生创客大赛通知》:http://anqn.ahau.edu.cn/tztg/75764.htm

2、校团委(安农青年)--创业就业版面有创业计划竞赛的相关资料参考:http://anqn.ahau.edu.cn/cyjy/index.htm

附件:

1、《第一届“兴林杯”创客大赛申报书》--见学院“通知公告”

2、《大学生创业(商业)计划竞赛作品模板》--见学院“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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