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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上半年林学与园林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双盲审及送审等工作要求的通知

点击数: []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11日 00:00

为做好我院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我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相似度检测、学位论文盲审、送审及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硕

1、4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答辩申请表》

注意:仔细阅读《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符合第十一条第(七)点学术成果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者,其论文不做双盲审要求,请在答辩申请表最后栏标注“否”。

2、4月2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论文(论文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提交):

(1) 查重用WORD版本(从摘要开始,结论结束,隐去封面、致谢、文献等信息,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 送审用PDF版本(隐去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以“专业-学号-论文题目”命名)

(3)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盲评(将此表格1、3、5页中涉及到专业、论文题目、编号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论文编号”处请填写学号,以“学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盲评”命名)

以上材料均汇总至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4314457@qq.com。

二、风景园林专硕

1、4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提交《答辩申请表》。

注意:风景园林专硕请仔细阅读《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符合第十一条第(七)点学术成果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者,其论文不做双盲审要求,请在答辩申请表最后栏标注“否”。

24月16日前提交论文(论文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提交):

1) 查重用WORD版本(从摘要开始,结论结束,隐去封面、致谢、文献等信息,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 送审用PDF版本(隐去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以“专业-学号-论文题目”命名)

3)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盲评(将此表格1、3、5页中涉及到专业、论文题目、编号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论文编号”处请填写学号,以“学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盲评”命名)

以上材料均汇总至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4314457@qq.com

三、林业、林业工程专硕(只需送审,不参加盲审)

1、4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提交《答辩申请表》

2、4月25日前提交论文(查重用WORD版本,从摘要开始,结论结束,隐去封面、致谢、文献等信息,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由班级汇总后统一提交

请与导师联系送审相关事宜,由导师于4月27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评阅送审工作。

四、博士生、在职研究生(农业推广)

(博士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由学校送出盲审)

1、4月20日个人直接将《答辩申请表》发送至邮箱:174314457@qq.com

2、4月25日前提交论文(论文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提交):

(1) 查重用WORD版本(从摘要开始,结论结束,隐去封面、致谢、文献等信息,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 盲审用PDF版本(隐去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以“专业-学号-论文题目”命名)

(3) 盲审用纸质论文:博士3份,在职硕士2份,同时缴纳盲审费用(博士1500元,硕士500元);交至林学楼216办公室。

注意:在职硕士需提交学费缴费证明(发票复印件或者原件),

五、每人最多检测2次,其中盲审或送审前检测一次(不通过者原则上不予盲审或送审,答辩后上院学位分委会前检测一次(不通过不予上会授予学位,通过的论文,如非保密论文,则直接上传至国家数字图书馆、知网)。

六、原则上,博士论文重复率不高于15%,硕士不高于20%。

七、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各项材料,逾期学院不再接收任何材料,请联系导师办理延期手续!

八、盲审用论文封面等相关表格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林学与园林学院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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